索 引 號 | 640421019/2024-00042 | 發文時間 | 2024-03-30 |
發布機構 | 原州區鄉村振興局 | 文 號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有效 |
標 題: | 原州區2024年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 (年初)實施方案公告 |
原州區2024年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
(年初)實施方案公告
各鄉鎮黨委、政府,區直相關部門(單位):
原州區2024年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年初)實施方案經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通過并已印發,現予以公告,請各單位遵照執行!
附件:原州區2024年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年初)實施方案
公告時間:2024年3月30日
公告單位:原州區鄉村振興局、財政局
聯系電話:2087005、2031112
???? 原州區2024年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年初)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重要論述和視察寧夏重要講話及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及自治區兩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堅持“四個不摘”,落實“三個轉向”,用足用好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傾斜支持政策,聚焦“守底線、抓發展、促振興”,增強脫貧群眾內生動力,圍繞“五特”產業,依托資源稟賦,高質量發展庭院經濟,促進就地就近創業就業,拓展增收來源,守牢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扎實推進鄉村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等重點工作,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上臺階、鄉村全面振興見實效。
(二)基本原則
根據《自治區財政廳 發展改革委 民委 生態環境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交通運輸廳 水利廳 農業農村廳 文化和旅游廳 林草局 鄉村振興局關于繼續支持脫貧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工作的通知》(寧財(農)〔2021〕274號)、《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寧財(農)〔2021〕268號)、《自治區財政廳 農業農村廳 鄉村振興局 發改委 民委 林草局關于轉發〈財政部 農業農村部 國家鄉村振興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民委 國家林草局關于加強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寧財(農)〔2022〕313號)、《鄉村振興局財政廳 發展改革委 民委 農業農村廳 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縣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建設管理指南(試行)〉的通知》(寧鄉振發〔2022〕83號)文件及《自治區財政廳等10廳局印發〈關于將脫貧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試點政策優化調整至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實施細則〉的通知》(寧財(農)發〔2024〕77號)政策要求,特制定《原州區2024年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年初)項目實施方案》。
(三)目標任務
2024年圍繞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任務需求統籌安排各類資金,加強項目資金績效使用管理,產業提質增效、穩定就業、推動農民持續增收、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等,落實“兩個優先”政策要求,確保中央財政銜接資金用于產業比重達到65%以上,自治區銜接資金用于產業發展比重不低于50%;優先支持聯農帶農富農產業發展,積極支持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增強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健全完善幫扶項目聯農帶農機制,落實幫扶責任,做到應帶盡帶,實現“帶得準”“帶得穩”“帶得久”。扶持新型經營主體的項目,必須健全聯農帶農機制,不建立聯農帶農機制或聯農帶農機制不完善的,資金不予補貼。
二、統籌整合資金規模
(一)整合資金范圍
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民委 生態環境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水利部 農業農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國家林草局關于將脫貧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試點政策優化調整至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實施的通知》(財農發〔2024〕1號)及自治區寧財(農)發〔2024〕77號精神,納入統籌整合涉農資金與文件規定的范圍保持一致(中央18項,自治區11項)。根據鞏固銜接工作需要和我區實際,將整合資金用于農業生產、畜牧生產、水利發展、林業草原改革發展、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村綜合改革、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農村環境整治、農村道路建設、農村危房改造、農業生態資源保護等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在整合資金范圍內打通,統籌安排使用。將整合資金優先用于支持產業項目(含必要的產業配套基礎設施),發展壯大優勢特色產業,促進產業提質增效,帶動脫貧人口就業增收。
納入2024年統籌整合使用方案的資金,嚴禁將整合資金用于償還債務、墊資或回購、注資企業、設立基金、購買各類保險等負面清單內容,不得將整合資金用于與鞏固拓展銜接工作聯系不緊密的項目,不得利用整合資金建設景觀、形象工程或“堆盆景”。
(二)整合資金來源
2024年初計劃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規模為84609萬元,其中:計劃整合中央財政銜接補助資金46359萬元、自治區財政銜接補助資金8698萬元、農業產業發展資金993萬元、水利發展資金8817萬元、交通運輸領域轉移支付資金用于農村公路建設部分1000萬元、林業草原改革發展資金1911萬元、林業草原生態保護恢復資金3291萬元、支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債券資金8531萬元、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5009萬元。
(三)整合資金規模
根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年初計劃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84609萬元,主要投向以鞏固脫貧成果促進鄉村振興為目標的農業生產發展、鄉村建設行動、鞏固三保障、就業和其他方面,共涉及農業農村局等8個部門10類125個項目,其中:農業農村局27個項目32634萬元,住建交通14個項目局14551萬元,水務局43個項目16153萬元,自然資源局22個項目11387萬元,發改局12個項目4752萬元,鄉村振興局2個項目3310萬元,人社局4個項目1747萬元,民宗局1個項目75萬元。
按照項目分類,共涉及六大類,其中:產業發展項目31個34201萬元,產業配套項目7個3317萬元,鄉村建設行動項目75個41421萬元,就業項目5個1977萬元,鞏固三保障成果項目6個3618萬元,其他1個75萬元。其中中央銜接資金產業占比為65.2%,自治區銜接資金產業占比50%。
三、統籌整合資金建設任務
(一)產業發展項目
1.生產項目。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31431萬元,用于2024年產業到戶項目、2024年原州區擴大油料種植項目、2024年原州區小雜糧種植補貼項目等28個項目,累計受益總戶數84701戶。
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發改局
完成時限:2024年12月底
2.加工流通項目。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540萬元,用于2024年原州區農產品品牌建設和2024年原州區肉牛產業提質升級2個項目,累計收益戶165戶475人。
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局
完成時限:2024年12月底
3.金融保險配套項目。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2230萬元,用于脫貧人口及三類監測對象5萬元(含五萬元)以內的貸款利息貼息。累計受益總戶數25616戶。
責任單位:鄉村振興局
完成時限:2024年12月底
(二)產業配套基礎設施建設
4.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3317萬元,用于黃鐸堡鎮穆灘等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高效節水)、清水河流域十二干渠區域農田整治黃鐸堡鎮老莊等村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高效節水)、原州區2024年坪樂村現代高效節水農業項目、2023年三營鎮安和村產業道路建設項目、2023年彭堡鎮申莊村產業道路建設項目、2024年固原市原州區彭堡鎮河東、頭營鎮蔣河等村高效節水灌溉提升改造工程7個項目,累計受益總戶數12020戶。
責任單位:住建交通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
完成時限:2025年12月底
(三)鄉村建設行動項目
5.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40421萬元,用于官廳鎮官廳村二組、三組村道、頭營鎮石羊子至張崖農村公路、開城至黑刺溝村道建設、原州區2023年重點林區生產道路建設、原州區張易鎮馬蓮川河(張易段)河道治理基礎設施建設2023年以工代賑項目、2023年郭廟水庫除險加固工程等74個項目,累計受益總戶數24401戶。
責任單位:住建交通局、發改局、水務局、自然資源局
完成時限:2025年12月底
6.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1000萬元,用于在原州區11個鄉鎮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累計受益總戶數16000戶。
責任單位:農業農村局
完成時限:2024年12月底
(四)就業項目
7.就業項目。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1977萬元,用于2023年農村公益性崗位續建項目、2024年農村公益性崗位項目、2024年脫貧勞動力穩崗就業補助項目、2024年脫貧勞動力一次性交通補貼項目、原州區鄉村人才振興農民科技教育農村勞動力素質提升培訓項目5個項目,2023年公益性崗位工資標準為1091元/人,2024年公益性崗位工資標準為1183元/人,累計受益總戶數4783戶。
責任單位:人社局、農業農村局
完成時限:2024年12月底
(五)鞏固三保障成果項目
8.雨露計劃。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1080萬元,用于補助脫貧戶、監測幫扶戶全日制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成人中專、全日制普通大專、高職院校、技師學院在校學生2023年秋季和2024年春季每年4000元,分春秋兩季補助,每次補助2000元,申請方式通過“雨露計劃+”信息系統學生自主申請辦理結果進行補助,計劃補助2700人,其中:脫貧戶家庭子女2000人,監測對象家庭子女700人,累計受益總戶數2000戶。
責任單位:鄉村振興局
完成時限:2024年12月底
9.安全飲水。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2538萬元,用于2023年農村人飲養護維修工程、2023年原州區農村飲水入戶及管道改造工程、2024年原州區開城鎮柯莊、雙泉等村供水水源管道提升改造工程、2024年原州區頭營鎮大疙瘩、馬莊等村供水水源連通工程5個項目,累計收益總戶數8442戶。
責任單位:水務局
完成時限: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底
(六)其他
10.其他。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75萬元,針對原州區三類監測對象共計2247戶8419人,按照90元/人標準進行補貼,每人送2斤邊銷茶。
責任單位:民族宗教事務局
完成時限:2024年12月底
四、強化工作保障
(一)部門職責
1.編制項目實施方案。項目計劃文件下達后,項目責任單位應及時完成項目實施方案編制,編制項目實施方案時,同一項目整合不同渠道資金實施的,須在實施方案或初步設計中明確說明,并區分不同資金的具體支持內容,避免交叉重復。并按照“村級申報、鄉鎮初審、行業部門審核、縣級審定”的程序,建立完善檔案資料。
2.項目招標采購。項目責任單位根據政府采購和招標相關規定,并按照年初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項目方案及相關管理辦法(或通知)執行,嚴格落實“項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項目公示制”,切實加強項目資金管理,嚴守招標程序,確保工程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項目資金支付。項目一經批準,實施單位應盡快組織實施,嚴格落實“四項制度”規定,加快項目進度,并按合同約定和項目實施進度及時支付資金,確保支出進度達到國家和自治區考核要求。原則上除質保金外,各級財政銜接資金在12月底前全部完成支付,支付進度在4月、6月、9月分別達到30%、50%和75%以上。要定期比對項目庫系統和直達資金監管系統數據,確保兩個系統數據真實、準確并高度一致,堅決杜絕以撥代支、超進度撥款抬高數據。
4.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各涉農部門要嚴格落實資金績效管理辦法的具體要求,深入推進財政銜接資金項目績效管理工作,科學設立績效目標、加強績效目標審核、落實績效運行監控等。要認真對照財政銜接資金相關管理制度從嚴管理資金,突出績效導向,實行全過程績效管理,做到投入明晰、產出有效,目標明確。要按照前期準備、目標設立、執行監控、目標評價結果應用、后期評估六個步驟開展工作。各部門對納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項目資金績效管理的資金,要結合我區項目資金績效目標和績效考評指標分解設定本級項目資金績效目標和績效考評指標。并在政府門戶網站上及時公開項目資金績效目標申報表和績效目標監控運行表。
5.嚴格項目資金公告公示制度。認真貫徹落實《鄉村振興局財政廳 發展改革委 民委 農業農村廳 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縣級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鄉村振興項目庫建設管理指南(試行)〉的通知》(寧鄉振發〔2022〕83號)文件政策要求,要在本地政府門戶網站或主要媒體將項目年度計劃安排、年度項目實施、年度項目竣工、年度項目計劃完成情況等及時進行公告公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提高整合涉農資金使用和項目實施的透明度。
(二)保障措施
1.組織保障。為加強對涉農項目資金整合工作的領導,成立由區人民政府區長為組長,分管農業農村、財政、鄉村振興的副區長為副組長,各涉農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涉農資金整合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安排資金的使用,形成資金統一、協調、互補和部門分口管理,“統分”結合的資金使用機制。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原州區財政局,辦公室主任由財政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鄉村振興局局長擔任。
2.管理機制保障。一是實行項目動態管理機制。統籌整合資金項目庫內資源根據實際需要實行動態管理,嚴格控制項目入庫數量及質量,所有項目統一管理。對入庫項目進行滾動完善,經統籌整合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及時修改、補充和更新。二是完善項目資金管理機制。依托財政“大平臺”統一管理,對統籌范圍內的財政資金應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統一按行業部門撥付使用。三是建立資金整合會商協調機制。對每一批統籌整合項目資金的分配,首先經統籌整合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明確統籌資金方向后,按照統一規定流程申報審批使用。四是實施項目跟蹤問效機制。通過不定期抽查、專項檢查等辦法,重點加強對各項涉農資金從申報、立項、分配、使用及取得成效等全過程跟蹤監督。
附表 :原州區2024年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項目任務清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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