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方式 | 文字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3-10-02 |
來源 | 固原市原州區應急管理局 | 解讀單位 | 固原市原州區應急管理局 |
標 題: | 一圖讀懂《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戒嚴令》 |
《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戒嚴令》是全面加強我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管理,落實各級防滅火工作責任,規范群眾依法用火行為,杜絕森林草原火災事故的發生,制定的強制性管理措施?,F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定依據
根據《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寧夏回族自治區森林防火辦法》《固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森林草原野外防火的決定》,結合原州區防火工作實際,制定《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戒嚴令》。
1.《森林防火條例》(國務院令第541號)
2.《草原防火條例》(國務院令第542號)
3.《寧夏回族自治區森林防火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84號)
4. 2021年3月24日固原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的《固原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森林草原野外防火的決定》
二、起草過程
《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戒嚴令》,由區應急管理局起草,報區依法治區辦公室進行規范性文件認定和合法性審查后,送區人民政府審定同意,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嚴格按照起草、審查、修改、審定、印發等程序進行,確保文件的規范性、合法性、合理性。
三、制定目的
《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戒嚴令》是為進一步明確森林草原防火期間和防火區域,嚴格野外火源管理,嚴格落實森林草原防滅火責任及森林草原防火各項規定,強化森林草原防火宣傳教育,推動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制度和措施有效實施,堅決杜絕森林草原火災事故發生,保護生態環境、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推動法治社會健康持續發展。
四、制定情況
《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戒嚴令》起草及征求意見稿形成后,下發各鄉鎮(街道)、有關部門(單位)和有關社會組織,廣泛征求了各方意見建議。我局對照征求到的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并組織局機關班子成員和股室長進行了研究討論,形成了目前的《固原市原州區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戒嚴令》(見附件)。
固原市原州區應急管理局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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